771771威尼斯.Cm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农业大学校级重大社会服务贡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9- 06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破除“四唯”不良影响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评价的系列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高校社会服务职能,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贡献奖励办法》(中农大研字〔2020〕1号)(附件1)和《中国农业大学校级代表性科研成果与重大社会服务贡献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中农大研字〔2020〕22号)(附件2)要求,现将2023年度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社会服务贡献评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的范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和影响力的社会服务贡献,且我校为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为学校在编职工。

(二)校级社会服务贡献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组织或参与学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定点帮扶、乡村振兴、对口支援与对口合作、中组部科技特派团等),并获得国家级社会服务奖励或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重点报道;

2.作为主要撰写人(排名前三)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政策建议或咨询报告;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国家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并获得采纳;

4.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社会服务处根据当年科技成果转化签约及到款情况进行认定(无需推荐)。

二、推荐要求

社会服务贡献的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的方式。单位推荐须由学院(直属系)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项重大社会服务贡献,获得国家级社会服务奖励的不占推荐指标;专家推荐是由两院院士或国家级社会服务奖励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每项社会服务贡献须3名专家联合推荐,且为推荐专家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服务领域。

三、材料报送

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社会服务贡献推荐表(附件3或4),并提供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新闻报道视频等)。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13日(周三)16:00前发送至wuliangliang@cau.edu.cn,纸质版交至中以楼A206。

 

联系人:武靓靓,62736533

 

771771威尼斯.Cm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贡献奖励办法》(中农大研字〔2020〕1号).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校级代表性科研成果与重大社会服务贡献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中农大研字〔2020〕22号).pdf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社会服务贡献推荐表-学院推荐.docx

附件4 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社会服务贡献推荐表-专家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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